文明与征服谢尔曼阵容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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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与美国人(2008-06-09 16:48:32) 标签: 杂谈 在许多说教中,美国疯狂屠杀印第安人成了铁打的罪证,一些资料言之凿凿地教育我们:美国原有250万印地安人;到19世纪末只剩24万人,濒临灭绝,一句话,这是美国的罪恶。
对于这样的说法,很多人乐意接受,尤其是当代中国人,而且是受过一定教育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对于没有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来说印地安人在哪里都不知道,更别提其它的了;而接受了一定教育的,根据自已学到的丁点偏颇而又掺杂着意识形态的知识,往往在结合了目前美洲和印地安人的现状后,能够不假思索的赞同这个点。但如果您要是问他,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历史事实有哪些?这些人多数一无所知。所以我经常将中国学生学的历史的比喻成一条没有支流的江河,江水直接通往东海,这条主干流里的水是从哪里来的?不用担心,全是地下水冒出来的。
我不知持这些观点的些宣传或说教者是粗枝大叶还是别有用心,历史并非他们说教的那样。美国究竟有没有或者有决意将印度安人赶尽杀绝,不妨简单探讨一下近几百年来美洲及美国的历史足迹。
印度安人曾受到屠杀是确实是历史,但与美国究竟有多大关系则是另外一个议题。我们都知道1492西班牙的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但原来哥伦布前往美洲的目的是为了寻找印度的,哥伦布误以为他登陆的地方——巴哈马群岛中的圣萨尔瓦多岛(San Salvador)——是印度,所以便将土著美洲人称为 “印第安人”。这是我们在学生时代都能学到的知识,很多人认为这个历史事实是美国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开端。但是这里我却想特别指出两点:
1)在当时的世界格局里,美国不是强国,西班牙和葡萄牙才是。所以当时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是西班牙人。事实上当时美国还根本不存在,美国是在1775-1783年一群生活在美洲英国殖民地里的英国人,为了反抗英国政府强收过重的赋税而爆发的独立战争胜利之后而建立的(此时的英国是世界人最强的国家,美洲的其它欧洲国家殖民地都被英国人搞过来了。想到这点,我就纳闷了,美国人是不是天生不爱国啊,放着好好的世界强国公民不做起来造反,建个国家也是从一穷二白开始的。);再来看看《世界通史全编》这样无耻的描述:“在当时世界‘文明’的国度美国,这种种族灭绝政策,来得更加凶残。他们一再提高屠杀印第安人的赏格。那些谨严的新教大师,新英格兰的清教徒,1703年在他们的立法会议上决定,每剥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盖皮和每俘获一个红种人都给赏金40镑;1720 年,每张头盖皮的赏金提高到100镑;1744年马萨诸塞湾的一个部落被宣布为叛匪以后,规定了这样的赏格:‘每剥一个12岁以上男子的头盖皮得新币一百镑;……每剥一个妇女或儿童的头盖皮得五十镑!”
编撰这些上边这些文字的历史学家肯定学识渊博,但怎么能历数那么些美国尚不存在时的“美国罪行”?这显然是一种为需要而编造的历史,不过,怎么着也没理由把美国独立前已经持续了两个多世纪的战争归罪于美国,其荒谬,无异于把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战乱都归罪于“伟大”的共和国。
2)当时的美洲虽然是印第安人的天下(事实上欧洲土著人也是存在的,两万多年以前就有了最初的美洲移民,他们都是些跨越大陆,四处漫游的人),但必需指出的是,当时的美洲是一个没有国家没有政府的一块土地,土著人过着部落式的捕猎生活,也没任何国家主权的说法,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的登陆并建立殖民地也无可厚非,唯一不妥的是你们侵犯了有些部落的地盘,让别人很不爽,不爽到拿着土制弓驽赶杀你们,既然对方天生就住在这里,那你们该束手待擒,或者是夹着尾巴跑回欧洲?
我不知道有些人在评论关于美国“丑陋”历史时有没有考虑到上面两个问题。美国建国前后印度安人的命运究竟是如何发展的,美国建国之后是不是还在大肆屠杀印度安人,要说明这个问题似乎十分重要。
印度安人的生存史是一部血腥的屠杀与被屠杀史,然而往往每一次的屠杀却以印度安人屠杀欧洲人而开始,但却又以欧洲人屠杀印度安而结束,周而复如,万劫不复。还在1528年,西班牙殖民者便已经与印第安人发生了战斗。当时抵达佛罗里达的奈华斯远征队就被印第安人围歼而损失惨重,头目奈华斯被印第安人击毙;1539年西班牙军德索托在墨西哥湾几乎被印第安人全歼,1000余人仅300人生还,德索托也被击毙;到1576年,西班牙殖民者在墨西哥湾的据点几乎全部被印第安人夷平;法国殖民者也在北部被印第安易洛魁部落所击败;1622年的包哈坦战争中,印地安人摧毁了弗吉尼亚88个移民定居点中的80个,首府詹姆斯顿被夷平;1675年殖民者发起“大沼泽地战役”,以200余人伤亡的代价剿灭近千纳拉干人;而几乎同时,“菲力普王之战”中万余印第安人进攻新英格兰,荡平了90个移民定居点中50多个,号称北美历史上印第安人发动的最大战役。在战斗中印第安人的伤亡大致是殖民者伤亡的一倍以上。最终殖民者只能靠分化、收买印第安人才免于失败,菲力普王就是被收买的印第安人杀掉的。看到这里我感到心寒啊,我不知道当时的印度安人有没有民族主义情结,如果说对当时印地安人来说,西班牙人就是侵略者,那么民族遭遇这样屈辱的岁月里,不断地出现“印奸”(仿中国“汉奸”),这个民族的优越性也不见得如此,但是如果没民族的情结,又在反抗什么,不能和谈吗?想了半天,估计是因为欧洲人占用了他们的资源,然而美洲那么大,资源那么多(恩,对不起,估计他们也不知道这一点),有什么不能坐下来好好谈的,何况对于不知道如何开发利用的原始人来说,这么好的资源纯粹是浪费,暴殄天物啊,欧洲人带来了先进科技和文明,印地安人却终其一生,甚至到了21世纪的今天还在强烈排斥。印度安人的极度排斥和引发和不断引发的第一滴血终于将其推到了灭亡的缘。欧洲殖民者对印地安人的杀戮,,不再赘述。但仅听信殖民者杀戮的故事而故意忘记了印第安人首先开始的杀戮也是不全面的。
话又说回来,当时的印第安人还有胜利的例子:1680年普韦布洛人就成功地把西班牙人驱逐出境,12年时间里殖民者不敢冒犯;而1675-1678三年战争过后,阿布纳基人甚至迫使英国殖民者签约认输,并保证每年纳贡才得以生息。北美独立战争中1780年的哈马尔之战,就以哈马尔将军损兵折将败逃告终; 1791年“圣克莱尔惨败”,圣克莱尔以伤亡几乎一半而告负。而对于一个被灭亡的民族来说,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印第安人在殖民者到达之前也不像我们的宣传那样和平安详?事实上这个种族有300多个部落,尚处于原始氏族公社末期。这些部落之间的残杀从未间断过,其野蛮与残酷远非旧大陆可以想象。特征之一就是胜利了的部落必须把失败部落的男女老幼全部杀绝,印第安人尚未进化到需要奴隶的地步,他们更看重保持其原始江山“永不变色”;其二便是以割下的头皮数目计算战功,而战功卓著者就成为部落的首领;其三即迁徙性,从无永久领地的概念,要么放弃,要么被别的部落夺占。前边所叙述的殖民者赏项,不过以印第安之道还治印第安之身罢了。所不公平的,只是武器的差异而已。
在这漫长而又短暂的历史中,到了后来英、法、西、俄、荷、瑞典、挪威等殖民者相互之间的战争,全都有印第安部落参与。例如1756-1763年法英两国为主体的“七年之战”,其北美战场易洛魁部落站在英国一边、北方其他部落在法国一边、南方印第安部落则与西班牙一起向英国开战。印第安最强大的两个部落的酋长菲力普和彭提亚克,都是被印第安人自己杀害的。
上面的描述只是为了铺垫,因为在这里最重的一个问题还没有讲到,那就是美国在这次世纪屠杀当中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若我们认为美国在建国之前虽然不能称为美国,但前后最大的特点就是这个国家的主体——人,并没有改变,只是前者被称为英国人,后者被称为美国人,建国前英国人对待印地安人的态度和方式也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美国的态度和方式,因此不妨都称其为美国人,当时英国殖民地也不妨称其为美国,那么美国人究竟又做了哪些对不起印地安人的事情呢。
我们往上追溯,最具有代表美国意义的美国人是1620年11月初因为宗教观点不一致而逃离英国的一群新教徒,抵达今马萨诸塞荒芜之地,乘坐的船名字为“五月花号”,以该船命名的公约已经成为美国立国精神之源。美国唯一的本土节日――感恩节,便来源于纪念“五月花号”新移民与印地安部落之友好交往。所谓“感恩”,就是感谢马萨索德印第安部落的搭救之恩。
美国独立之时,新移民与印第安人之间也并非毫无战事。而在北美独立战争中,绝大多数印第安部落都站在英国一边镇压争取独立的大陆会议(助纣为虐?),缘由仅仅是酋长们迷恋英国殖民者赠与的商品。只有极少数部落与起义者并肩战斗。例如著名的1778年7月“怀俄明惨案”,以印第安人为主的镇压部队便残忍地屠杀了近四百名拥戴独立的和平居民;而在中部肯塔基,独立军几乎完全是在与印第安人作战,印地安人也屠杀了近千名要求独立的和平居民,手段均为残忍的印第安传统方式。1782年11月,骁勇的印第安人肖尼部落歼灭独立军一支部队,导致克拉克将军率部击溃这个部落并驱逐其到13州以外的西部。带有纪念意味的是,这是北美独立战争的最后一场陆战,它竟然是以打败印第安人帮助殖民者的镇压为结束标志的。
北美13州获得独立后,英、法、西班牙发觉这是人类对殖民主义的首次胜利,它必将导致最后埋葬殖民主义。于是这三个殖民国家联手遏止殖民地独立的浪潮,而代替殖民者开战的却是印第安人。三国向他们提供的武器、金钱,他们便不断地从西部向新生的美国进击,充当殖民者的炮灰。前期的战斗是印第安人的胜利,仅1791年的“圣克莱尔惨败”,美国军队便战死637人、伤263人。1794年8月的“伐木之战”,印第安人被击溃,次年被迫签署《格尼维尔和约》,割让了从纽约到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广阔土地。当然,也有印第安部落站在独立军一边,只是数量要少得多。
印第安人历史上最杰出的军事领袖特库塞姆,便产生于1811-1815年的第二次英美战争中。这次战争英军不足两万人,由于印第安部落纷纷加入,结果依旧是印第安人帮助英国殖民者镇压独立的战争。1811年秋,特库塞姆率领印第安人在蒂普卡努打败美军;次年他率军攻克底特律,俘获美军2500人。 1813年他率部与英军共同作战,多次击退美军对底特律的反攻,全歼美军一个旅。英军把900名美军战俘交给印第安人处置,印第安人将他们全部屠杀。后美军改编后发动反攻,特库塞姆随英军一起撤出底特律,在莫拉维安镇被美军追击,兵败身亡。
在东海岸战场,英军在罗斯将军率领下登陆,一度攻陷华盛顿,焚毁白宫、国会大厦等全部政府建筑物。在巴尔的摩的战斗中,美军撤换阿姆斯特朗,门罗接任陆军部长,率军顽强抵抗,最终击毙罗斯,打败了英印联军。美国国歌《星条旗永不落》便诞生于这次战斗中。
而南方的克里特印第安人则配合英军突袭亚拉巴马的米姆斯堡,残杀新移民500余人。随后遭美军杰克逊部报复性反击,从1813年11月至次年4 月,共激战6次,克里特印第安人战败,被迫割地求和。8月,在英军鼓励下克里特人再次进攻美军,激战至11月7日,美军攻陷彭萨科拉,英印同盟彻底崩溃,西北地区和亚拉巴马的控制权归美国所有。
此战不但使美国扩大了一倍,而且印第安人同老殖民主义国家的同盟最终瓦解。在美国与殖民主义战争胜利的鼓舞下,西半球各殖民地纷纷发动了进步的独立战斗。而美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积极支持一切殖民地争取独立的正义斗争。当南美各殖民地国家宣布独立时,美国是唯一立即承认它们的国家。欧洲的俄、普、奥、法等国则组成神圣同盟,形成对美洲独立运动的直接威胁。例如1823年10月16日和11月15日,俄国连续照会美国政府,表示决不承认美洲任何新独立国家,同时宣布将俄国在北美的殖民地(阿拉斯加)南部疆域从北纬55度扩展至51度,并严禁外国(其实也就是美国)船只在此线以北广阔海域航行。原来因觊觎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而建议与美国联合发展的英国,在取得占领西班牙的法国承诺不出兵南美之后,突然搁置了联合发展的建议,开始勾结神圣同盟企图共同干涉美洲的独立运动。
鉴于这些严峻局势,美国第五任总统门罗于1823年12月2日以国情咨文方式发表“门罗宣言”:欧洲国家不得再到美洲殖民;欧洲国家“将其制度延伸到西半球任何部分的任何企图都是对我们的和平与安全的威胁”;美国也不干涉欧洲的一切事物;美洲国家有权选择完全不同于欧洲的政治制度。在美国军事力量仅为法国的1/4、俄国的1/8情况下,对欧洲专制主义和殖民主义发出如此宣言是需要勇气的。门罗宣言有力地阻止了欧洲老牌殖民主义者的“神圣同盟”镇压1810年开始的美洲殖民地独立运动的计划,保障了拉丁美洲国家的独立建国。历史已经证明,是美国人打响了人类反殖民主义的第一枪,也是殖民制度的最后终结者。美国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反殖民史,不过这是另一个话题。
门罗宣言除有力地支持了美洲独立运动之外,也终结了印第安人与欧洲殖民主义的同盟。鉴于印第安人一贯站在殖民者一边向美国开战,门罗总统宣布不把印第安人纳入美国体系,1824年设立“印第安人事务局”,采取驱赶他们到保留地的政策。失去英国殖民主义者这个强大盟友之后,印第安人彻底处于弱势。
另外一种战争发生于印第安人与开拓西部的新移民之间。占领美国西部的主要是英、法、西三国老殖民者,他们之间以及原居住在此地域的印第安不时发生冲突甚至战斗。美国独立之后,解除了英王原来禁止移民涉足西部的法令,原美国地域居民潮水般涌向西部,而欧洲又潮水般涌来新移民。鉴于美国疆域尚不达此地,它采取了“保密地”方式,有计划地迁移东东部印第安保留地。
如此便产生了新移民与原住印第安人、迁移印第安人之间错综复杂的争斗。这些争斗后来成为好来坞取之不尽的“西部片”资源。1844年美国第11任总统詹姆斯.波尔克就以征服西部以完成美国“天定使命”为竞选主题。他上台后立即兼并得克萨斯,接着移民发动“白熊旗起义”,宣布加利福尼亚独立;美墨战争以墨西哥战败,美国领土从密西西比扩展到太平洋东岸。其间,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订一系列条约,迫使印第安人迁移至指定地域。据统计,自美国独立到 1887年,此类条约达370个,目标只有一个,把有利于开发的地方从印第安人手中剥夺掉,用于开发西部的需要。
从1850年开始,美国军队的4/5被印第安人牵制在西部地区,战争持续了十年之久,共发生战斗22次。1832年爆发的塞米诺战争,美军动员了 5000人加上志愿者20000人,强行迁移塞米诺人。在奥斯西奥拉的率领下,印第安人利用沼泽与丛林、河网地带的便利与美军作战,使美军损失惨重。仅 1835-1842七年间,美军就更换了8位司令。最后靠计谋擒获奥斯西奥拉才算打完这一仗,10年间战死达2000多人,耗资5000余万美元。妙不可言的是,印第安人在佛罗里达的零星战斗一直持续到1939年才算彻底完结。
在伊利诺以北地区,从1832年开始就爆发了“黑鹰战争”。印第安酋长“黑鹰”英勇机智,神出鬼没地打击美军,造成美军伤亡惨重。最终“黑鹰”战败被俘,但他却成了美国的英雄人物。一种先进的武装直升飞机就以“黑鹰”的名字命名。他的战术与毛泽东的游击战一并列入西点军校的必修课。那些津津乐道 “西点军校学雷锋”的人,却不知西点真有毛泽东的地位。他的像排在大概第35位,孙子像排在第3位。
到南北战争爆发时,印第安人基本上站在南方这边,与北方军作殊死战斗。1862年印第安的苏族发动叛乱,随后阿帕奇族也发动叛乱,这使北方军不得不调大军迎战北边的印第安人,处于腹背受敌的境地,遭受了沉重打击。如果印第安部落不是各自为战,也许美国已经不复存在了。如今美军利器阿帕奇武装直升飞机就是以这个骁勇善战的印第安部族命名的。
由于自从美国立国之后,大多数印第安部落都与美国为敌,先是站在殖民者那边,后来又站在南方奴隶主那边,引起的仇恨也是很深的。打败南军后,美国决心拔除这个心腹之患,变消极防卫为主动出击讨伐印第安人。美国发动的讨伐战是残酷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同样也有少数印第安部族是站在美国一边,但他们是以加入美军的方式,在与印第安部落作战的中,有的美军部队中印第安人甚至超过半数。
1864年谢尔曼兄弟分别率军主动讨伐印第安人,后来当上总统的美国内战英雄格兰特甚至扬言:“有必要灭绝全体印第安人部落。”美国政府拨款一亿美元,美军使用围剿印第安人主要食物――北美野牛――的方式,断绝印第安人食物来源迫使其投降。到1880年,北美野牛从原来的1300万头降至不足 1000头,基本绝迹。此办法确实发挥了效力,失去食物的印第安部落纷纷放弃了抵抗。
美军还大量吸纳印第安人加入军队,去与印第安部落作战。克鲁特印第安部落也参加美军围剿阿帕奇部落的战斗。苏族击毙的准将坎比成了美军阵亡的最高军官,到1890年美军与印第安部落共作战1067次。印第安部落同美国军队的战争一直持续到1890年12月29日的“伤膝河之战”。此战美军阵亡25 人,印第安人战死150人。该战事结束后,印第安人结束了最后的战斗
多么惊心动魄的战争史,然而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印第安人的命运究竟由谁来掌握,是美国人还是印第安人自已?这个答案只能由我们自已去慢慢思考
鸡如何征服世界
据传说,公元前五世纪前十年,在希腊的一条公路旁发现了拯救西方文明的鸡。雅典将军西米斯托利斯在对抗入侵的波斯军队的途中,停下来观看两只鸡的战斗,并召集了他的军队,他说:“看,这些人并不是为了他们的家庭神,为了他们祖先的纪念碑,为了荣耀,为了他们的自由或孩子的安全而战,而是因为他们中的一个不会让位于另一个。”这个故事并没有描述失败者的遭遇,也没有解释为什么士兵们认为这种本能侵略的表现是鼓舞人心的,而不是毫无意义,令人沮丧。但历史记载,希腊人因此而振奋,继续击退入侵者,保存了今天通过面包、油炸和蘸酱来纪念这些生物的文明。如果这些公鸡的后代能够有如此深刻的思想,以至于他们的远古祖先有很多要回答的问题,那么他们很可能会想:这个故事中的 [×]相近的 鸡统治着21世纪。(蒂姆·奥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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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是如何获得如此的文化和烹饪优势的?更令人惊讶的是,许多考古学家相信鸡最初被驯养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斗鸡。直到20世纪大规模工业生产的出现,鸡在经济和营养方面的贡献是微乎其微的。在《枪炮、细菌和钢铁》一书中,贾里德·戴蒙德将鸡列为对人类有用的“小型家养哺乳动物和家养鸟类与昆虫”之列,但与马或牛不同的是,除了传说之外,它几乎没有改变历史进程。尽管如此,几千年来,鸡肉还是激发了人们对文化、艺术、烹饪、科学和宗教的贡献。在某些文化中,鸡曾经是,现在仍然是一种神圣的动物。这只大母鸡是世界各地养育和繁衍后代的象征。埃及寺庙里挂着鸡蛋,以确保河水泛滥。色彩斑斓的公鸡(又名公鸡)是阳刚的普遍象征,但在古代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信仰中,也是一种善良的灵魂,它在黎明时啼叫,预示着黑暗与光明之间宇宙斗争的转折点。对于罗马人来说,鸡肉的杀手应用程序是算命的,尤其是在战时。小鸡攻击罗马军队,战斗前仔细观察它们的行为;胃口好就意味着可能胜利。根据西塞罗的著作,公元前249年的一次海战前,当一队鸟拒绝进食时,一位愤怒的领事把它们扔到了海里。历史记载,他被打败了。
,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个主要的宗教传统,那一个导致了matzo球汤和星期天鸡肉晚餐,未能给鸡灌输很多宗教意义。《旧约全书》中有关祭祀的章节显示,上主对红肉的偏好明显高于家禽。在利未记5:7中,若所说的罪人买不起一只斑鸠或鸽子作赎罪祭,是可以接受的sive DNA线索。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大学博德研究所研究遗传学的公认生物学家迈克尔·佐迪说:“由于家养和野生鸟类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混杂在一起,所以很难精确定位。2004年,当一个国际遗传学家团队绘制出一幅完整的鸡基因组图时,这只鸡的真正转折点出现了。鸡是第一种家养动物,第一种鸟类,因此,恐龙的第一个后代也因此而受到尊敬。基因组图谱为研究数千年的驯化如何改变一个物种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在瑞典乌普萨拉大学(Uppsala University)领导的一个项目中,佐迪和他的同事们一直在研究红丛林猫头鹰和它的谷仓后代之间的差异,包括“蛋鸡”(饲养以产生大量鸡蛋的品种)和“肉鸡”(丰满多肉的品种)。研究人员在一个名为TBC1D1的基因中发现了重要的突变,该基因调节葡萄糖代谢。在人类基因组中,这个基因的突变与肥胖有关,但它是一个注定要上餐桌的生物的积极特征。另一个由选择性育种引起的突变是TSHR(促甲状腺激素受体)基因。在野生动物中,这种基因与日长协调繁殖,将繁殖限制在特定季节。这种基因的突变使鸡能够全年繁殖和产卵。
一旦鸡被驯化,经过文化接触、贸易、迁徙和领土征服,它们在几千年中被引进和重新引入世界各地。尽管没有定论,但有证据表明,这种鸟向西扩散的起点可能是印度河流域,在那里,哈拉帕文明的城邦在4000多年前与中东进行了活跃的贸易。考古学家从洛萨(Lothal)发现了鸡骨头,洛萨曾经是印度西海岸的一个重要港口,这增加了这些鸟作为货物或食物被运送到 *** 半岛的可能性。公元前2000年,美索不达米亚的楔形石碑上有“梅鲁哈之鸟”的字样,很可能是印度河流域的地名。这可能是一只鸡,也可能不是。哈佛大学古近东经文专家Piotr Steinkeller教授说,这肯定是“美索不达米亚人所不知道的一种奇特的鸟”。他认为,提到“梅鲁哈的皇家鸟”——一个出现在三个世纪后经文中的短语,很可能是指大约250年后,
鸡作为战斗鸟和外来动物园的补充来到埃及。皇家陵墓上装饰着这种鸟的艺术画。然而,再过1000年,这只鸟才成为普通埃及人喜爱的动物。正是在那个时代,埃及人掌握了人工孵化的技术,这使得母鸡可以通过产蛋来更好地利用时间。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大多数鸡蛋将在三周内孵化,但前提是温度保持在99至105华氏度左右,相对湿度保持在55%附近,在孵化的最后几天会增加。鸡蛋也必须一天翻三到五次,以免造成身体畸形。
埃及人建造了由数百个“烤箱”组成的巨大孵化丛。每个烤箱都是一个大房间,它与一系列走廊和通风口相连,允许服务员调节由稻草和骆驼粪燃烧的火产生的热量。几个世纪以来,鸡蛋侍从们一直对外界保密。
在地中海一带,考古挖掘发现了大约公元前800年的鸡骨头。。鸡在罗马人中是一种美味佳肴,罗马人的烹饪创新包括煎蛋卷和用鸟做馅来烹饪,尽管他们的食谱更倾向于捣碎鸡脑,而不是面包屑。农民们开始发展养肥牛的方法一些鸟用浸在酒里的小麦面包,而另一些则用孜然种子、大麦和蜥蜴脂肪的混合物来咒骂。当局一度取缔了这些做法。出于对道德沦丧和罗马共和国追求过度奢侈的担忧,公元前161年的一项法律将鸡肉的消费限制在每餐一只,可能是整张桌子,而不是每只鸡,而且只有在鸟没有被过度喂养的情况下。实际的罗马厨师很快发现, *** 公鸡使它们自己发胖,因此诞生了我们称之为卡彭的动物。
,但鸡肉在欧洲的地位似乎随着罗马的崩溃而降低。伦敦大学学院考古学教授凯文·麦克唐纳(Kevin MacDonald)说:“一切都在走下坡路。”。“在后罗马时期,鸡的大小恢复到了铁器时代,”1000多年前。他推测,罗马时代的大型、有组织的农场基本上消失了,这些农场非常适合饲养大量的鸡,保护它们免受捕食者的侵害。几个世纪过去了,像鹅和鹧鸪这样更强壮的家禽开始装饰中世纪的餐桌。
欧洲人来到北美发现了一个大陆,到处都是本地火鸡和鸭子用来采摘和食用。一些考古学家认为,鸡最初是由波利尼西亚人引入新大陆的,他们在哥伦布出航前一个世纪左右到达南美洲的太平洋海岸。早在20世纪,鸡虽然很有价值,尤其是作为鸡蛋的来源,但在美国的饮食和经济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在牛和猪进入集中化、机械化屠宰场的工业时代很久之后,鸡肉生产仍然大多是一个随意的本地企业。使今天25万个养鸡场成为可能的突破是用抗生素和维生素强化饲料,使鸡可以在室内饲养。像大多数动物一样,鸡需要阳光来自己合成维生素D,因此在20世纪的头几十年里,它们通常都是在谷仓里闲逛,啄食。现在,它们可以免受天气和捕食者的影响,并在一个能最大限度地分散人们对基本饮食活动注意力的环境中控制饮食。工厂化养殖是鸡肉转变成蛋白质生产方式的最后一步。母鸡被紧紧地关在铁丝笼里(每只鸟不到半平方英尺),以至于它们无法展开翅膀;多达20000到30只,数千只肉鸡挤在没有窗户的楼房里。
的结果是一个巨大的国家试验,在供应方面的胃经济学:工厂化农场生产出越来越多的鸡肉,引起了越来越多的需求。到20世纪90年代初,鸡肉已经超过牛肉成为美国人最受欢迎的肉类(以消费量来衡量,也就是说,不是民意调查),每年的消费量在90亿只左右,人均80磅,还不包括面包。现代鸡是一个系统中的齿轮,该系统旨在以惊人的效率将谷物转化为蛋白质。生产一磅鸡肉(活重)只需不到两磅饲料,不到1945年饲料/重量比的一半。按照平价法,生产一磅牛肉需要7磅左右的饲料,而生产一磅猪肉则需要3磅以上的饲料。加里·巴尔杜奇是缅因州埃德盖布的第三代家禽养殖户,他能在六周内把一只一天大的小鸡变成一只五磅重的肉鸡,这是他祖父花费时间的一半。而选择性饲养使肉鸡变得非常温顺,即使鸡可以进入户外空间(一种使肉有资格作为“自由放养区”出售的营销设备),它们还是喜欢在机械化的水槽里闲逛,等待下一次的饲料供应。“鸡曾经是很好的浏览器,”Balducci说,“但我们不能这么做。他们现在想做的就是吃东西在煎锅里等待轮到它们的成群的鳗鱼,咯咯地叫着,新陈代谢着,大便着,都是古代世界许多地方崇拜的动物,因为它们的战斗能力,被罗马人认为与命运直接沟通。一只为满足美国超市购物者的需求而饲养的鸡可能已经失去了它曾经拥有的任何魔力。西方救援人员在马里发现了这一点,当时他们试图用进口的罗德岛红鸟取代瘦骨嶙峋的本土鸟类,但没有成功。根据传统,村民们通过割下母鸡的喉咙来预言未来,然后等着看那只垂死的鸟从哪一个方向落下,左或右表示对占卜者的问题有一个好的回应;直行表示“不”。但是罗德岛的红色,由于它不相称的大胸部而显得沉重,总是直截了当地向前走,除了晚餐的迫近,没有任何意义。
Santería-一种在古巴长大的宗教,其元素借鉴了天主教、本土加勒比文化和西非约鲁巴宗教(Yoruba religation of West Africa)的仪式性祭祀鸡,以及豚鼠、山羊、绵羊、海龟和其他动物。圣特利亚的信徒是1993年第一修正案的 *** 者,最高法院一致推翻了禁止动物献祭的地方法令。这起案件使桑特拉教堂(Lukumi Babalu Aye)及其牧师埃内斯托·皮查多(Ernesto Pichardo)与佛罗里达州希亚利亚市(Hialeah)对立;许多主流宗教和民权组织与该教堂排起了长队,而动物权利倡导者则站在该市一边。“尽管动物献祭的做法在某些人看来是可憎的,”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在判决书中写道,“宗教信仰不必为其他人所接受、合乎逻辑、始终如一或易于理解,才值得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鸡是很好的宠物,正如饲养员会告诉你的那样,尤其是如果他们认为你对买小鸡感兴趣的话。它们像热带鱼一样五颜六色,但更深情,像豚鼠一样可爱,但味道更好,据在纽约莱茵贝克附近养鸡的詹妮弗·豪吉(Jennifer Haughey)说,“比我们的猫好得多的捕鼠器。”
鸡主人最看重什么特征?在纽约州北部饲养五种鸡的芭芭拉·加德纳·惠塔克(Barbara Gardiner Whitacre)看来,一个主要的标准是蛋的颜色,她威尔士时深巧克力色的鸡蛋,阿梅拉卡纳的翡翠绿色,阿梅拉卡纳母鸡在威尔士时的公鸡松开并无意中造成了一个十字架后的斑点橄榄色。而且,坚强、可爱,愿意坐在满是受精卵的巢里孵蛋,为农业经济贡献自己的劳动力。鸡蛋甚至不必是自己的:根据需要,惠特克将用另一只母鸡,甚至是一只鸭子的蛋来代替。不幸的是,这些品质有时会产生冲突。她养了一种名为丝羽鸟的品种,长得很好看,羽毛非常蓬松。不过,他们也有蓝色的皮肤和深蓝色,几乎黑色,肉和骨头,这意味着他们不是你想到的第一件事时,番禺的晚餐。两年前,惠特克不情愿地品尝了两只丝公鸡。“当然,那是非常美味和嫩,但蓝灰色的肉?她回忆道。“而且骨头看起来真的很怪异。所以,现在如果我能自己用一种来做食物,我通常会用它来做一道有颜色的菜:可口可乐或是西红柿和百里香之类的。“这是一些亚洲文化所没有的偏见,他们把丝织品当作食物和药用。惠特克惊讶地发现,在她当地的亚洲市场上,每只重约一磅半的冷冻丝织品售价超过10美元。
异国和传统品种的鸡肉售价相当高,一只一天大的鸡售价高达399美元,如Greenfire Farms网站上所列品种几乎和鸟类一样美丽:奶油色的腿棒,天蓝色的eggs;彩虹色的,华丽的尾巴和垂饰的苏马特勒;朱比利或丁顿在斑点棕色和白色,像一个山坡上的春天的太阳已经开始融化冬季的雪。根据该网站的说法,苏塞克斯银币看起来“像是杰克逊·波洛克在黑白相间时期设计的一只鸟。”许多传统的优势孕育了鸡的一个优势,那就是它们将产蛋生涯传播了好几年,而不像商业品种,是为了生产而培育的,在那一半的时间里,
,对一些鸡来说,当它们不再被需要的时候,那一天就会到来。就在这时,房子里的男人走进院子,把鸟放在后座,开车去惠特克的农场,把鸡留在她身边,呜咽着说他不能自己做必须做的事情。
一边走开,惠特克有时对自己说,“我今天要处理8只鸟,先生。你怎么了?
让我们现在来赞美鸡肉,因为它格外的酥脆!鸡肉,全球化的吉祥物,中档烹饪愿望的普遍象征!鸡肉已经渗透到凯撒沙拉中,在俱乐部三明治里的火鸡上大肆出击,它潜伏在一层香蒜酱下,旁边是一团意大利面,上面还闪烁着特立亚基酱。鸡肉在酸奶和香料中浸泡,在烤肉串上烤,然后放在淡咖喱味的肉汁中漂浮,这是一道“真正的英国民族菜”,其权威程度不亚于前外交大臣罗宾·库克。在2001年的一次演讲中,他选择了这道菜来象征他的国家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承诺,这个演讲被载入了历史。库克说,英国餐馆里最常供应的菜肴“完美地说明了英国吸收和适应外部影响的方式。鸡肉提卡是印度菜。加上马萨拉酱是为了满足英国人的肉汁需求。“这一盛事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初格拉斯哥的一家印度餐馆,据一名苏格兰议员敦促欧盟授予这道菜“受保护的原产地标志”。这对新德里的厨师来说并不好,其中一位形容提卡玛莎拉鸡是“我们的祖先在莫卧儿王朝时期作为皇家厨师准备的一种真正的莫卧儿食谱”,大约涵盖了16到18世纪。
如果有一个美国的提卡玛莎拉故事的对应物,那可能是曹将军的鸡,《 *** 》称之为“世界上最有名的湖南菜”,这对湖南厨师来说可能是个新闻,他们显然在最近几十年中国向西方开放之前从未听说过。这位在湖南出生的厨师彭昌奎(音译)在1949年的共产主义革命后逃到了台湾,他被普遍认为是在辣椒酱里放炸鸡肉块的人。他将这道菜命名为一位19世纪的军令官,他领导镇压了太平天国起义,这场被遗忘的冲突夺去了2000多万人的生命。彭日成1973年搬到纽约开了一家餐馆,这家餐馆成了外交官们的最爱,并开始做他的招牌菜。多年来,它是随着美国人对蜜蜂甜味的需求而发展起来的,在一种反向的文化迁移中,现在湖南的厨师和食品作家们把它当作一道“传统”菜。
,但正如外国观察家所注意到的,对中国人,至少对那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来说,“鸡肉”越来越多,就是肯德基的服务。自1987年第一只鼓槌在北京被放入油炸锅中以来,这家连锁店已经在全国开设了3000多家分店,现在在中国的利润比在美国高。这一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从厕所的清洁到桑德斯上校与孔子的相似之处,但显然并不能反映出中国人对美国中南部美食的新胃口。“你可以找到骨头-肯塔基州人、哈佛商学院农业综合企业项目负责人玛丽·谢尔曼说。“但它总是中国人喜欢的深色肉,而且它是30种左右的菜单中的一种,而且不是最受欢迎的。”这家连锁店通过向中国顾客提供他们已经熟悉的食物而蓬勃发展,包括(根据地区)面条、米饭和饺子,以及鸡肉卷、鸡肉饼和鸡肉谢尔曼说,鸡翅非常受欢迎,以至于公司不得不定期否认它在某个地方有一个饲养六只鸡翅的农场的传闻。
如果有,你可以肯定的是,鸡翅爱好者会叫嚣着为他们的鸡群购买鸡翅,高档餐厅会把它们添加到菜单中,而美食博客们则会争论是否第一对、第二对或第三对是最好的水牛翅膀。这只遍布全球的鸡是一个进化、农业和烹饪成功的史诗故事,其数量超过地球上的人类近三比一。是的,我们可以吃它们,但我们也喂养它们。他们还提供煎蛋卷、砂锅菜、飞盘、麦金块和鸡肝——这是对每个6岁男孩第一次参观自然历史博物馆时都会问父母的问题的回答:“恐龙吃起来像什么?
尝起来像鸡肉。
杰瑞·阿德勒在2011年12月的一期杂志上写到了传家宝小麦种植。自由撰稿人安德鲁·劳勒是史密森的一位偶尔的撰稿人。摄影师蒂莫西·阿奇博尔德总部位于北加州
试论神话与文学的关系
类文明的曙光——论神话与文学的关系
神话反映了人类童年的思维方式,展示了人类智力发展的起点,也是原始先民探索世界、认识自我的证明。一方面神话表现了先民对现实世界的茫然;一方面也反映了他们消解迷惘的不懈努力。面对无限多样性的世界,面对无垠的天宇,浩瀚的海洋,广袤的土地,我们的祖先充满了好奇和崇敬。先民们以丰富的想象来解构世界,在他们的认识范围内对整个宇宙进行了“合理”的解释。回顾古老的神话,我们或许会觉得先人的幼稚,但我们切莫忘记:人类就是从这里逐渐走向成熟的,人类的各种精神活动——文学、宗教、艺术、哲学、历史等,都从这里起步,构成了人文学科异常壮丽的景象。倘若要了解人类的文明史、要了解人类思维的进化史,那么一定要认识神话。
当然,研究文学的起源也不得不先研究神话。
神话是人类蒙昧时代的童话,是人类文明最早一屡绮艳无比的曙光。在漫长的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过程中,神话仿佛是我们的祖先与生俱来的禀赋。“世界上的各种文化形态,各个不同地域国家,各种不同的民族形成了不同的文化特质,这些特质构成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倘若我们沿着丰富多样的文化上溯源头,就会发现他们又有着殊途同归的共性。尽管文化千差万别,但他们都最早起源于神话。” ①
神话是人类企图超越自身而又无法超越自身的困惑状态下的精神产品。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它是“人民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②
神话是原始社会生活作用于原始思维的产物。神话的深处蕴藏着人类要求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强烈愿望,这是神话产生的原动力。而这种心理愿望,之所以能转化为神话,乃是原始人用人格化的方法同化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的结果。
文学作为神话的儿子,它的最早形态是产生于文字出现以前的诗歌。原始人伴随音乐舞蹈的歌唱,应该是最早的文学创作。这些歌唱内容我们现在已经无从考察,但联系当时的表演场合,大约这些歌唱与赞颂神灵和祭祀祖灵有关。创世神话和始祖神话也可以视为人类在蒙昧时代的一种创作,但他们比原始人伴随音乐的歌唱要晚得多。这类神话在许多民族中都一直口头流传于民间,可以说是现存最为古老的文学形式。至今仍流传于一些民族的英雄史诗或者始祖史诗,便是这些民族最早的可考的文学。
在藏族流传着《弥猴繁衍人类》的故事,是藏民关于祖先诞生的神话,关于始祖的种种传说构成了藏族最初的文学。广泛流传于藏族地区的宏大的史诗《格萨尔王传》堪称世界上最大的文学作品。他从口头流传而成为文人创作,正好表现了原始诗歌从口头吟唱到文人加工创作这样一个通常的发展过程。
在我国汉民族文化中《诗经》和楚辞是古典文学的源头。最古老的诗歌总集——《诗经》,其中年代最久远的《颂》和《大雅》多为祭祀祖先的颂歌,开后世郊祀乐章的先河。如《商颂·玄鸟》中“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後,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记载了简狄含燕卵怀孕后生契的始祖神话,具有明显的图腾崇拜倾向。楚辞中最古老的歌谣《九歌》是一祖祭祀诸神的古老颂诗。多用男女对唱的形式而且多数作品都有神的恋爱故事,写神的情感悱恻,悲欢离合;而又比人间别有一番情调。所有的神既崇高又可爱,《九歌》中对神的赞美实际上创造了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美的形象;一方面,这固然因为神在先民的心中本来就镶嵌着圣洁的光环,另一方面,这些形象的生动性不因为他们的神性而抹杀,相反因为这种神性而显得越发崇高。此外,《九歌》的文字十分优美,在表演形式方面是一套舞曲,是歌词、音乐、舞蹈的有机结合。王国维甚至将其视为古代歌剧的雏形,中国戏剧的早期源头。他在《宋元戏曲考》中说“… …至浴兰沐芳,华衣若英,衣服之丽也。缓节安歌,芋瑟浩倡,歌舞之盛也。… …是则灵之为职,或偃蹇以象神,或婆娑以乐神,该后世戏曲之萌芽,已有存焉者矣。”③ 同理,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古代神话作品,也具有不朽的意义,《庄子》的散文、屈原的辞赋都具有浓郁的神话色彩,无疑是我国最具艺术魅力的文学作品,并非因其深远的历史而稍减其魅力。正如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所说:“我们要加以分析的艺术作品不仅具有象征性,而且其产生的根源不在诗人的个体无意识,而在无意识的神话领域当中,这个神话领域中的原始意象,乃是人类的共同遗产。” ④
古希腊神话是世界各民族神话中保存最完整的神话,也是最系统,最富有人情味的。它不仅是希腊更是整个欧洲文学艺术的源泉。它一方面被人们认为是希腊文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希腊的一切文学艺术作品从史诗、悲剧至建筑艺术,无不大量采用神话为题材,从而使其成为希腊艺术的“土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论述希腊神话的意义和成就时说:“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宝库,而且是它的土壤。”
研究西方文学史最早可溯源至荷马史诗。当然文学发生的年代无疑要比荷马时代早得多。特洛伊战争发生在公元前12世纪,描写这场战争的英雄史诗《伊利亚特》大约产生于公元前8世纪。倘若这部被认为是盲诗人荷马创作的杰出诗歌是最早用文字记录这场战争的文学作品,那么,有关特洛伊英雄的故事,一定早在民间流传了许多年,荷马只是这一传说的最后定稿人。德国人谢尔曼,根据《伊利亚特》的记载,认为历史上确实发生过这次战争,经过他不懈努力,终于发掘了特洛伊古城,进而证明:历史上确有过这样一次战争。
“… …现在神祗们已经动起手来,阿波罗箭射波赛冬,雅典娜力战阿瑞斯;阿尔特弥斯弯弓搭箭正瞄准赫拉;赫尔莫斯和勒托交锋;赫准斯托斯和斯卡曼德洛斯厮杀。” ⑤ 神祗们厮杀的场面甚是热闹,他们的成败实际上决定了战争的成败。《奥德赛》也是英雄的故事,其中人间英雄和神祗的关系至为重要,没有神的帮助,这些英雄寸步难行。
神话是古希腊文学的宝库,反映了古希腊人的世界观和宗教观。最早的古希腊文学《荷马史诗》即取材于神话传说。后来风行于公元前6世纪至前5世纪的希腊各城邦的悲剧多数都以神话和传说为主要题材。“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一生共创作悲剧90部,全部取材于神话和传说。被誉为“悲剧艺术中的荷马”的索福克勒斯的创作仍取材于希腊神话,但关于人间伦理道德的探索,他比埃斯库洛斯要深刻。
如:埃斯库洛斯的悲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就是取材于有关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火的神话。“宙斯受到了欺骗,决定报复普罗米修斯,他拒绝向人类提供生活必需的最后一样东西——火,可是伊阿佩托斯的儿子非常机敏,马上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拿来一个又粗有长的茴香杆,扛着它走近趋来的太阳车,将茴香杆伸进去点燃,然后带着闪烁的火种回到了地上… …”。⑥ 在埃斯库罗斯笔下普罗米修斯因此被宙斯缚在高加索山上并遭到被老鹰啄食心脏的悲剧命运。
索夫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也是希腊悲剧中的著名作品,同样取材于神话。这个神话表现了人与神的关系,人永远处于从属的地位,无法违背命运之神的安排,即使竭力抗争也无济于事。俄狄浦斯是一个勇敢、正直、拥有很高的智慧的英雄,他杀父娶母的悲剧并非是他本人的过错造成,而是由于一些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是不可逆转的命运所决定的。俄狄浦斯作为一个文学形象,几千年来一直活跃于西方的戏剧领域。继索福克勒斯之后,许多文学家都以此为题材创作了悲剧。使它成为了活跃于西方文学史上的不朽形象。
古希腊悲剧家们所创作的普罗米修斯和俄狄浦斯的悲剧,直接来源于神话的迹象表明,由于神话产生的基础可能可以追溯到非常久远的年代,因此这些悲剧本身也可以成为西方文化和文学的重要起源。奥瑞斯特斯、俄狄浦斯、普罗米修斯、赫拉克勒斯、美狄亚还有各种富有人情味的神祗英雄都是西方文学的重要构成。我们很难想象,倘若西方文学没有这些形象,那将会是什么样子?
然而,纵观文学史,神话的地位却处于逐渐衰落的态势。主要原因无疑是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对世界本原的认识也愈益明晰了。先前感到困惑的事情,也逐渐弄清楚了。另外,随着文明的进步,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也在趋于复杂,社会生活越来越多样化。人们关注的视角有神转为了人。“随着科学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自然力之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产生的土壤也就不复存在了,神话也就逐渐消歇了。” ⑦
历史上,美国白人为何要杀印第安人?
文明的扩张通常都是这样的:杀其君而役其民,戮其民而夺其产。欧洲移民与印弟安人的战争就是欧洲文明的一次扩张史,杀印弟安人的目的就是获得他们的土地,夺取资源的所有权。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宣布:有必要灭绝全体印第安人部落。南北战争的英雄谢尔曼将军说:我见过唯一的印第安好人,就是死人。南北战争后,获胜的北方军队无事可干,讨伐印第安人就成为另一场战争。从16世纪开始的屠杀持续了约三百年,北美洲原著民数量从一千万锐减至二十万,真可谓种族大灭绝。
一、野牛政策
北美野牛数量庞大,原本族群数量在1300万头左右,经过美国政府20年间的不遗余力屠杀,目前仅仅剩一千头左右。野牛是印弟安人苏族部落的主要食物来源,尽管苏族人狩猎技术不高,但是野牛巨大的数量让他们总能捕食到充足的肉食。美国政府一方面为了猎取野牛皮,另一方面为了断绝苏族人的食物来源,于是开展了规模宏大而时间持久的屠牛政策。没有野牛的印弟安人不得不进入保留地,接收美国政府的救济与农业技术;但是草原不适合农耕,因此大量苏族人饿死或者沦为乞丐。
二、头皮政策
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悬赏印第安人头皮的制度一直存在,并以英国女王陛下的名义颁布。美国建国后延续了头皮政策,也就是白人斩杀了印弟安人后,可以拿着头皮去政府领赏,一名印弟安人的奖金在50-100美元之间。美国陆军第一团从成立之日起,征剿印第安人就成为它的基本任务,在领土的扩张中军队充当了屠杀印弟安人的主力军。美国西部大开发后,不少白人成为西部牛仔,大批的赏金猎人应运而生,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猎杀西部印弟安人,保证白人移民的安全。军队屠杀大部落,赏金猎人屠杀小部落或者落单的印弟安人,军队与赏金猎人无声而默契的配合,让印弟安人数量大减。
三、大屠杀政策
美国的扩张与原住民印弟安人产生了严重的冲突,印弟安人纷纷武装起来反击白人,双方你攻我伐,相互屠杀,但是最终胜利的是美国。印弟安人武器落后,又分成数百部落,各部落各自为战的同时还相互攻伐,美国军队采用扶持某一个部落攻击另一个部落的方式一一消灭印弟安人部落。仅仅在1850-1890年间,约有4.5万名印弟安人与1.9万名白人死于双方的战争,战争双方都不分老幼妇孺的屠杀对方。华盛顿总统的灭绝政策在他的部队一次又一次屠杀了印第安人以后得以实施,托马斯·杰斐逊总统则进一步延续并加强了以前的屠杀政策,他表示:美国人必须"追求灭绝印第安人或者将他们驱赶到我们不去的地方。最终印弟安人数量剧减,他们失却的大片的土地与尊严,生活在美国政府划给他们的保留地内。
好了,关于“文明与征服谢尔曼阵容搭配”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文明与征服谢尔曼阵容搭配”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